2008年,潜江市将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纳入为民办的九件实事之一,向全市人民承诺:筹资144万元,改造24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市民政局作为此件实事的承办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将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结合,做到了动手早、行动快、效果好。
今年元月12日至2月1日,潜江市遭受五十年一遇暴雪及冰冻灾害袭击。灾害发生后,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迅速行动,由民政局党委成员带队,组织五个专班奔赴各自包片点,协助地方政府抗灾救灾,共核定倒塌民房对象135户,其中:农村低保户85户。为了争取上级恢复重建资金,市民政局通过不懈努力,省民政厅最终认定全市因灾倒房及因灾致危房屋566户2038间(含24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下拨潜江市民房恢复重建专款517万元。
截止五月底,全市已投入资金517万元,完成了566户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含240户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任务,提前完成了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任务。
一、紧锣密鼓制订灾后恢复重建方案
2月4日,全省两会刚结束,市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发改委、民政、财政、交通、电力、供水等部门灾后恢复重建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措施。并迅速将救灾工作的重点转到民房恢复重建和春荒灾民生活安排上,确保灾民倒损房屋得到迅速恢复,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宗光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段天玲为副组长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恢复重建工作的检查督办。根据恢复重建工作基本原则,潜江市将房屋恢复重建纳入新农村建设统一规划,与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及农村减灾安居工程相结合。坚持以因灾倒损房屋对象投入为主。辅之于政府救助、政策优惠、亲邻资助、村组帮工帮料、驻村单位对口帮扶。在5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确保所有灾民入住新居。
二、坚持实施市领导包镇制度
2月15日,全市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市委书记张嗣义就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他强调:各地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必须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实行市级领导包保制度,包镇处实施方案的制订、包优惠政策的落实、包工程质量的达标、包任务的按时完成。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分线逐级包保。市委市政府对所有包保责任人在恢复重建工作中的业绩实施全程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包保责任制的推行,明确了市级领导的职责,确保了灾后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责任
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责任主体是各镇(区、处、场)党委、政府。由于此项工作需投入相当大的精力、财力和人力,时间紧、任务重,只有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才能顺利推进。为确保对象准确, 2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救灾救济工作方针,根据《潜江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市政府与各镇(处)行政一把手签订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责任状》,明确规定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要求各镇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同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对重建户数、申报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及救助资金筹集、建房标准、完成时间等内容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强调各地要全面落实镇级干部包村制度,落实包村责任,同时将镇级干部包村到户名单上报市政府备案。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
四、明确救助标准,实施分类救助
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对象中大多都是无自筹资金能力、无组织建房能力、无亲友帮扶的重点对象,此次暴雪冰冻灾害中倒损房屋灾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不同,农村低保户基本上没有自救能力;困难户的自救能力很弱;一般户也只有部分自救能力。潜江市在实际操作中对各地因灾倒损房屋对象进行分类统计,严格执行分类救助政策。实行村组公示核准对象、建立台账。在确定救助标准时,全倒且完全无自救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优抚对象作为一类救助对象;全倒但有一定自救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困难优抚对象作为二类救助对象;部份倒损的困难户和因灾倒塌房屋其他农村居民为三类救助对象。对一类对象每户补助标准可达到8000元至15000元;对二类对象按照每户补助标准不超过6000元,对三类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不超过4000元。对于子女搬迁新居,父母居住老旧危房因雪灾倒塌的原则上不纳入救助范围。
为确保所有倒损房屋都能迅速恢复重建,同时避免灾民因分类救助而产生不稳定因素,市民政局采取了村组干部包户制度,协调恢复重建对象的亲友进行资助,组织实施村组帮工帮料工作,督促建房进度。
五、统一建房标准,严把恢复重建质量关
在建房标准上作了统一规定:新建房屋必须是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米。同时强调砖木结构房屋必须打水泥地坪,室内外墙用水泥灰粉刷,屋面盖水泥瓦,确保住房安全15年以上。
六、加强检查督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为使恢复重建工程成为“安居工程、放心工程”,按期完成任务,在操作中做到了“三个坚持”和“两个确保”。“三个坚持”即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对新房的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建房户承受能力,力求规模适度,经济实用,避免建房户建房新增债务。“两个确保”,即确保时间进度、确保重建质量。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制度:
督查制度。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分片督促各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运作,保证各项优惠政策兑现到位。同时,对政府下拨救助资金采取“一卡通”的形式直达到户,由市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恢复重建及危房改造资金进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汇报制度。市委、市政府为全面掌握各地恢复重建进度,从2月20日开始,镇政府每10天上报一次恢复重建进度,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从3月1日起每10日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竣工户名单,对竣工户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建立完整档案。市政府根据各地汇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报制度。为促进全市恢复重建工作,市政府对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及工作存在的问题,实施了定期通报制度。并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3月24日及4月25日,市政府两次召开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督办会议,对全市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通报,工作做的主动、积极的地方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差的地方在会上讲明原因。
验收制度。为确保按期完成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市人大于5月15日和23日两次组织市人大常委对全市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了视察。5月23日至5月31日,市政府抽调建委、民政、财政、审计、房产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四个工作专班,对全市566户重建对象建房情况进行了逐户检查验收,确保在按时完成任务的前提下质量达标、救助资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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